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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三章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第四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第三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坚持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融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四条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第五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三)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常识;(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成就;(五)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六)其他应当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第六条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相关规划。第七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并组织落实。第八条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第九条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第十条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第十一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十二条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第十三条国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第十四条国家加强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宣传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意识。第十五条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第十六条国家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结合法律法规的公布施行,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第十七条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将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和争议解决过程,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疏导回应、指导示范、组织听证、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十九条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结合各自的职责,运用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二十条民族事务部门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第二十一条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第二十二条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第二十三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对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第二十四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根据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对老年人、残疾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条件具备的同步采取语音、大字、盲文、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方式。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支持、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新经济新领域发展需要,加强对相关组织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第二十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法学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二十八条行业协会、商会等加强对会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会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第二十九条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并实施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管理法治化水平。第三十条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时,结合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三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依法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内,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产品责任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和网络用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对工作人员和客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三十二条国家加强对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对外援助的企业以及出境人员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引导其遵守我国和当地法律,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第三章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第三十三条国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国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第三十五条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有关法律知识纳入录用考试内容。第三十六条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有关部门应当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第三十七条实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将宪法和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动态调整。第三十八条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监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第四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目标、内容以及评价要求,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相关教材,将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建立稳定的专职或者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协调指导。第四十一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场所开展法治实践教育。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要求聘任法治副校长,配备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能够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可以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主题教育,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第四十二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学校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第四十三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守法行为习惯。第四十四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引导未成年人养成文明网络行为习惯,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第四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司法行政部门在基层群众中培养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基层工作经验,能发挥示范作用的人员,指导、支持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参与法治实践。第四十七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库建设,选聘优秀法治人才组成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其他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设具有部门工作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库或者讲师团。鼓励和支持国家工作人员,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以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参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相关人才培养。第四十九条国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开设法治专栏专题、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报道法治新闻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第五十条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应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出版物、广播电视、电影和网络视听作品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法治文化相关文物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法治文化场所,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治文化场所名录,向社会公布。第五十三条负有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发挥法治人物、见义勇为人员等典型示范作用,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中国法治故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第五十四条鼓励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支持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和无障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避免误导公众。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国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依法加强管理。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发现同级负有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应当及时发出普法提示。有关部门、单位收到普法提示后,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反馈相关情况。第五十八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部门、单位收到普法提示后,未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条违反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一条侵占、破坏法治宣传教育设施,损毁展品、器材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批评教育。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六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本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六十五条本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6.0119
2025年12月27日,在河北保定,一场关于肿瘤防治的专业会议吸引了京津冀地区近三百位医疗工作者的积极参与。本次会议由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肿瘤专科联盟、保定市中医专科联盟联合主办,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共同承办。会议采用“线下齐聚+线上直播”双线融合模式,吸引京、津、冀三地近三百位中医药肿瘤领域专家同仁齐聚一堂、共话发展;线上直播累计吸引3.5万人次观看,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多家兄弟单位及保定市中医专科联盟单位同步线上参会。从基层临床医生到顶尖专家,从医院管理者到科研新锐,不同身份、不同地域的参会者齐聚于此,共同参与“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肿瘤专科联盟学术研讨会暨肿瘤康复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透过他们多元的视角与鲜活的感受,一幅京津冀中医药肿瘤防治协同发展的生动图景渐次展开。基层视角:从“仰望星空”到“脚踏实地”的技术获得感“这次会议最打动我的,是既有前沿的高度,又有落地的温度。”来自河北省保定市某县级中医院肿瘤科的李明(化名)医生如此总结她的参会感受。作为一名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中医师,她坦言以往参加的学术会议往往“听着振奋,回去难用”。但此次会议的设计让她耳目一新。上午,她聆听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院长李杰关于中医药肿瘤防治传承与创新的宏观思考。李杰院长回顾了医院肿瘤专业数十年的发展,结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系统阐述了肿瘤“全周期管理”等理论,并提出依托人工智能、聚焦临床难题的未来方向,令她深受启发。她也认真学习了李晶、范焕芳等专家针对食管癌、胃癌等具体病种构建的中西医结合诊疗体系。李晶教授针对河北高发食管癌提出的“肝润濡养”治法,范焕芳教授围绕胃癌阐述的“和胃降逆、行气止痛”治疗大法及全程康复方案,都为她提供了清晰的临床路径。“这些体系化的思路与具体的治法方药,为我们基层处理复杂病例提供了可操作的框架。”李明表示。下午的康复技术培训环节,则直接击中了她的工作痛点。河北省中医院吴丽梅主管护师系统讲解的虎符铜砭刮痧在肿瘤康复中的应用规范与典型案例,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张巧丽副教授阐释的艾灸“回阳补阳、祛湿通络”作用机理及其在应对并发症中的具体方案,都让她觉得“立刻就能用上”。“肿瘤患者康复期的管理是我们的薄弱环节,这些中医适宜技术安全、有效、成本可控,非常适合在基层推广。”李明告诉记者,她已经详细记录了操作要点,准备回医院后就组织开展学习与应用。李明医生的感受,印证了保定市卫健委副主任张国伟在致辞中强调的“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的会议初衷。让前沿的学术智慧转化为基层医生“够得着、用得好”的实用技能,正是区域协同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的关键一环。专家视角:“单打独斗”到“协同攻关”的格局之变与基层医生关注技术细节不同,来自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孔凡铭教授,更看重会议搭建的协同平台与引发的思想碰撞。他在会上作了《针药并用在肿瘤治疗中的临床实践》专题报告,分享了以“始终扶正,时时祛邪,以平为期”为核心的中医肿瘤治疗思想,以及团队在缓解化疗不良反应、促进术后康复乃至探索中药协同免疫治疗等方面的实践经验。“过去,京津冀三地在中医药肿瘤研究上各有特色,但交流多限于零散的学术会议。”孔凡铭教授表示,“这次以专科联盟为平台组织的系统研讨,让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彼此的工作重点和优势所在。”他特别注意到,李泉旺教授针对胰腺癌提出的“温体散结”创新思路,洪月光教授关于中医药在精准治疗时代协同价值与增效策略的深入分析,都展现了不同团队的前沿探索。会议期间,他与来自北京、河北的同行就共同关心的临床难题与科研方向进行了多次深入交流,并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这种跨区域、跨机构的深度互动,正是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院长李杰所倡导的构建“责任共担、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发展共同体的具体体现。孔教授认为,面对肿瘤这一复杂疾病,任何一家机构都难以解决所有问题。通过联盟机制,整合三地顶尖团队的智慧与资源,针对重点癌种开展协同攻关,有望在关键领域实现更快突破,使患者受益。管理视角:见证国家战略在“家门口”落地生根作为会议的承办方代表,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党委书记齐岚的视角则兼具“主人”的实践与“观察者”的思考。她在致辞中详细介绍了医院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探索“西医定标、中医调靶”模式、构建“三链融合”生态方面的具体实践。“会议的成功举办,本身就是一个缩影。”齐岚书记在接受采访时说,“它展示了国家优质医疗资源是如何通过区域医疗中心这个枢纽,在保定落地、并与本地需求深度融合的。”她看到,来自北京总院的专家与河北本地的同行在台上台下密切交流,总院的前沿理念与保定的临床实践相互启发。会议中,多位专家分享的内容直接关联区域疾病谱与临床需求,例如针对河北高发癌种的深度研讨。这不仅提升了会议的学术质量,更实质性地促进了医院肿瘤学科的内涵建设。保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文清在讲话中描绘的“将医疗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动能”的愿景,在保定医院书记齐岚看来,正通过这样一次次具体的学术活动、一项项落地的技术合作、一个个培养起来的本地人才,才能不断促进京津冀协同,中医肿瘤特色发展,中西医并重,共建区域诊疗新高地。青年视角:在协同浪潮中锚定学术坐标会场中,一群年轻的面孔格外专注。他们是来自京津冀多家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研究生和青年学者。河北中医药大学的一位研究生王同学表示,这次会议对他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全景式学习”。“李杰院长关于中医药现代化转型与创新方向的思考,为我们指明了宏观的研究路径。而各位临床专家针对具体癌种的报告,则是非常精彩的‘案例教学’,展示了如何将中医理论精髓与现代临床问题紧密结合。”王同学说,他尤其关注史志刚教授关于经方金水六君煎现代应用的报告,以及耿惠教授对针灸“中气法”原理与操作的阐释,这为他正在进行的经典疗法作用机理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与临床视角。更让他兴奋的是会议营造的开放融合氛围。“我不仅听到了顶尖专家的报告,还有机会在茶歇时向来自天津、河北的老师和前辈请教,交流彼此的研究进展。这种跨地域、跨年龄的交流,对我们开阔学术视野、寻找合作机会非常宝贵。”在他看来,这种由联盟平台促成的常态化交流机制,为京津冀地区中医药肿瘤领域的青年人才培养提供了肥沃土壤。联盟视角:将共识转化为行动的“施工图”发布汇聚了各方期待与智慧,会议闭幕式上,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肿瘤专科联盟秘书长郑红刚教授发布了下一阶段的“施工图”。这份聚焦于平台建设、标准规范、协同攻关的务实计划,回应了各方参会者的关切。对于基层医生,这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像虎符铜砭刮痧、艾灸、营养支持(如张晓伟教授强调的科学营养理念)这样的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支持;对于临床专家,这意味着更顺畅的合作渠道和更高效的资源共享平台,以开展如孔凡铭教授所倡的规范研究;对于医院管理者,这意味着更明确的区域协作指引;对于青年学者,这意味着更多的参与机会和更广阔的成长空间。结语:从“相加”到“相融”的生动注脚“大会虽已落幕,但京津冀中医药协同防治肿瘤的新征程已然开启。协同的意义在于共赢,发展的力量源于行动。”郑红刚秘书长的总结,道出了所有参会者的共同心声。透过这些多元的视角,本次会议呈现出远超一场普通学术活动的丰富内涵。它不再仅仅是知识的单向传授,而是成为了一个促进区域医疗资源深度整合、多方需求精准对接、创新活力持续迸发的关键节点。基层医生获得了实用的“工具箱”,临床专家找到了合作的“同行者”,医院管理者见证了战略的“落地感”,青年学者明确了未来的“坐标轴”。这些具体而微的获得感,共同汇聚成京津冀中医药肿瘤防治事业从“物理相加”迈向“化学相融”的磅礴动力。当协同发展的理念,转化为每一位参与者真切可感的收获与期待时,一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创新活跃的京津冀卫生健康协同发展新画卷,正变得愈发清晰,并充满希望。
2025.1229
2025年12月27日,为期一天的“2025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肿瘤专科联盟学术研讨会暨肿瘤康复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在保定圆满落幕。本次会议由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肿瘤专科联盟、保定市中医专科联盟主办,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及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联合承办。会议以“协同、共享、赋能、创新”为主题,汇聚京、津、冀、沪四地近三百位中医药肿瘤领域权威专家与临床骨干,共商区域肿瘤防治协同发展大计,标志着京津冀中医药肿瘤防治事业从战略规划迈入机制化、实体化协同新阶段。战略升维:从“协同倡议”到“发展共同体”的机制构建会议开幕式高屋建瓴,各级领导的致辞层层深入,共同擘画出清晰可行的区域协同发展路径。保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文清从城市发展战略高度,阐述了卫生健康协同对区域发展的深远意义。他指出,保定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节点,已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旨在打造京津冀医疗协同“示范工程”,并推动“医、教、研、产、康”全链条融合发展,将优质医疗资源转化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院长李杰教授则代表国家医疗“国家队”,提出了构建“责任共担、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区域发展共同体理念。他回顾了医院肿瘤专业数十年的发展成果,结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系统阐述了肿瘤“全周期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并指出未来应依托人工智能、聚焦临床难题,在传承中持续创新。他强调,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已实现与总院管理、技术、人才、文化的深度融合,成为实践共同体理念的核心载体。未来协同的关键在于创新机制,激发区域内生动力,共同探索中西医结合肿瘤防治的中国方案。保定市卫健委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张国伟聚焦政策落地,提出以联盟为平台,系统推动诊疗规范与中医适宜技术向基层下沉,构建分级协同、同质高效的肿瘤中医药防治网络,切实提升区域医疗服务可及性。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党委书记齐岚以承办方视角,展示了医院通过“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三链融合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并承诺将持续发挥区域龙头作用,深化协作,加快构建覆盖肿瘤全周期的中西医结合防治服务体系。学术纵深:聚焦关键癌种与传承创新的前沿探索学术交流环节议题设置精准,既有宏观理论思考,又有微观临床攻坚,体现了京津冀地区深厚的学术积淀与前沿探索精神。在理论创新层面,李杰教授在《中医药防治肿瘤的历史回顾与创新思考》报告中,系统梳理了中医药抗癌智慧谱系,并指出在精准医学时代,中医药必须通过循证医学与标准化研究,实现从“经验传承”到“证据与经验并重”的现代转型,为学科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临床攻坚层面,会议聚焦食管癌、胰腺癌、胃癌、肺癌等重点难治癌种。李晶教授深入分析了河北高发的食管癌,确立了“肝润濡养”的核心治法,倡导中医药应尽早介入治疗全程。李泉旺教授针对“癌中之王”胰腺癌,创新性提出了“温体散结”的治疗思路与核心方药“温脾散结汤”。范焕芳教授系统阐述了胃癌“痰、湿、郁、毒、虚”的核心病机与“和胃降逆、行气止痛”的治疗大法。史志刚教授聚焦肺癌,阐明了其“虚、痰、瘀、毒”互结的病机,并分享了经典方剂金水六君煎的现代化应用与临床价值。洪月光教授则深入分析了中医药在靶向、免疫等精准治疗时代的协同价值、不良反应管理与潜在的逆转耐药策略。在特色技术传承方面,孔凡铭教授通过严谨的临床数据,验证了以“始终扶正,时时祛邪”为核心的针药并用策略在管理放化疗毒副反应方面的显著优势;耿惠教授则对针灸“中气法”在调和中焦、改善肿瘤相关症状中的独特作用进行了深刻阐释,展现了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持久生命力。实践导向:推动技术下沉与融合创新的能力赋能本次会议高度重视实践转化与基层赋能,专门设置的康复技术培训板块反响热烈。培训聚焦于肿瘤康复阶段需求迫切的实用技术。吴丽梅主管护师系统规范了虎符铜砭刮痧技术在缓解癌性症状、改善生活质量中的应用标准与操作规范;张巧丽副教授结合现代研究,阐明了艾灸技术“回阳补阳、祛湿通络”的作用机理及其在应对骨髓抑制、癌痛等方面的应用方案;张晓伟副教授则从科学营养支持角度,强调营养作为一线基础治疗的重要性,提出了个体化的肿瘤营养支持理念。这些“简、便、验、廉”的适宜技术培训,直接赋能基层医务人员,提升了肿瘤康复服务的可及性与规范性。会议还展现了开放融合的创新视野。许永华教授介绍的微泡介导聚焦超声消融等现代物理治疗技术,引发了关于“局部精准治疗联合全身中医调控”新型模式的深入探讨,为中西医在技术层面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前瞻性思路。共识落地:发布协同“施工图”,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程闭幕式上,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肿瘤专科联盟秘书长郑红刚教授对会议成果进行总结,并发布了联盟下一阶段协同发展的具体“施工图”。郑红刚指出,本次会议成功搭建了高层次、务实性的交流平台,凝聚了广泛共识。未来,联盟将聚焦三大核心任务推进工作:一是强化平台枢纽功能,完善常态化、机制化的学术交流、技术展示与多中心协作平台;二是牵头推进标准建设,协同研发并推广区域性的中医肿瘤诊疗方案与康复技术规范,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三是组织协同科研攻关,围绕肿瘤防治关键共性难题,策划实施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激发区域创新合力。“协同的意义在于共赢,发展的力量源于行动。”郑红刚强调,联盟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推动共识转化为切实合作,愿景细化为具体项目。本次盛会的成功举办,是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战略在肿瘤防治专科领域的一次深度实践与成果展示。它清晰地呈现出,在国家战略引领下,通过构建“发展共同体”、深耕优势病种、推动技术标准化与创新融合,区域中医药肿瘤防治资源正加速整合,协同效能日益凸显。随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稳健运行与联盟“施工图”的全面实施,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创新活跃的京津冀中医药肿瘤防治新高地正在加速崛起,必将为保障区域人民健康、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更为坚实的专业力量。
2025.1229
2025年12月27日,“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肿瘤专科联盟学术研讨会暨肿瘤康复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在河北保定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肿瘤专科联盟、保定市中医专科联盟联合主办,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与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共同承办。
2025.1229
202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一起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知识↓↓↓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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