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2024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24〕7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河北省范围补录2024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单位委培人),具体补录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计划
2024年,我院规培基地计划调剂补录单位委培人14名。其中,中医专业11人、中医全科专业3人。
二、补录对象与条件
(一)补录对象
本省已参加2024年规培生招生考试但尚未被规培基地录取的单位委培人员。
(二)补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中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不具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5、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三、补录方式及原则
基地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补录审核、考核录取等工作。
四、补录程序和时间
补录工作按照现场审核、考试录取、网上调剂、报到进岗等程序进行。
(一)、审核时间:2024年7月28日-2024年8月2日
(二)、审核地点:医院七楼教育处
(三)、提交材料:报名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1)《河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单位委培学员须完成委派单位盖章;(2)本人身份证、学历(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如已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方式:2024年8月16日8:00-12:00医院八楼大会议室进行理论考试+面试。
(五)、补录考试通过者上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网上调剂。
(六)、报到进岗。原则上新招收的培训对象应当于9月1日前进入规培基地接受培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规培基地请假,并出具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书面理由材料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学员待遇
(一)、单位委培学员在规培期间,我院与委培单位签订相关培训协议,双方共同负担规培学员生活补助,不低于单位同类医师发放水平。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由委托单位负担。
(二)、学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基地注册后,住培期间能够独立值班者,按照医院职工标准发放夜班费,绩效奖励由轮转科室视学员实际情况发放。
(三)、医院提供免费住宿(含水、电、网络费)或发放住宿补贴。
六、相关要求
(一)补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补录人员要保证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中途无故退培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培训对象应服从培训基地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完成培训标准规定的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出现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医疗事故、不服从管理等问题,培训基地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可责令其退出培训。对涉嫌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保定市裕华西路530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教育处
联系人:姚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312—2098518
报名邮箱:kjk2024@126.com
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
2024年7月28日